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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掺杂掺假怎么定义”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2024-03-18 新闻中心

  尊敬的领导你好,腐竹使用的执行标准为GB2712,属于非发酵豆制品,该标准以大豆或杂豆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经加工制作而成的食品,包括发酵豆制品、非发酵豆制品和大豆蛋白类制品。但是有的生产厂商在生产的时候添加淀粉,该行为明显违反了GB2712规定,侵害的消费者的权益,请问该产品是不是属于掺杂掺假的假冒伪劣产品,是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遇到该产品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十倍主张权益还是消法三倍主张权益。

  您对企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描述不够全面,咱们不可以作出具体判断。企业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如何处罚,立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依据真实的情况作出定性,再结合情节、执法实践,依据食法、行政处罚法、裁量基准等等法律和法规规定作出处罚。消费者主张赔偿问题不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请您自行判断,与企业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请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